工业污水处理:沉砂池运行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?
沉砂池的管理较为简单,主要应按设计流量控制运行,停留时间越短、体积越小的构筑物,越要注意进水的均匀性。设计中应预留有足够的超高,平流式沉砂池中废水的平均流速一般为0.1~0~5m/s,竖流式沉砂池的上升流速应控制在O.02~O.1m/s,排砂后应及时将砂清运,以免影响环境。
为防治制革、毛皮工业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,引导制革、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和应用,逐步实现清洁生产,促进制革、毛皮工业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制订本技术政策。
本技术政策的内容适用于制革、毛皮企业生产全过程的
工业污水处理 污染防治、环境监督与管理。
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,使用无污染、少污染原料,采用节水工艺,逐步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;彻底取缔3万标张皮(折牛皮,细毛皮企业规模应酌情考虑,按自然张计算,以下同)以下的小型制革企业,推行集中制革、污染集中治理;建设和完善
工业污水处理设施,引导开展固体废物的资源综合利用,力争使制革、毛皮工业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较好解决。
新(改、扩)建制革企业应采用二级生化法处理其工艺废水,采用成熟的清洁生产工艺进行制革生产;至2010年底之前,现有制革、毛皮废水应经过二级生化法处理,采用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;需制定发布更为严格的制革、毛皮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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